我在信息区回复了几个帖子,被扣去一点威望。个人觉得量刑过重了,特来到建议版块请管理员评理
信息区关于刷屏的版规定义是:
"5、刷屏连帖:同一贴内连帖,间隔超过3分钟每帖-5金币,凡是在本区版面短时间内连续回复5帖以上,每帖之间的间隔平均时间在5分钟左右的,版主会视乎情况来重扣每帖10金币甚至删除ID!"
我在信息区的上海版块里,从18:39分到19:05分的共27分钟内,回复了七个帖子。我并没有想去刷屏什么的,只是平时有着看帖回帖、尊重楼主劳动的习惯。而我也注意到版规,相隔的时间并不短。而因此被版主扣去一点威望,因此扣去5个积分,从三级掉到了二级。我觉得这样处罚有点过重了。
原帖在此:
http://67.220.92.14/forum/viewth ... ;page=2#pid66419479
不应该扣如此之重吧,虽然也达到了版规里的刷屏定义,但是情况并不是严重的。原版规里都说了“重扣每帖10金币”,我七个帖子,就算是都扣了也应该是70金币,而现在5个积分就是250个金币,这样的处罚是原标准的三到四倍了,并不符合版规。
因为我个人的失误,适当的处罚是应该的。但是如此之重的扣分标准,是否有酌情的余地,请管理员审核